律师见证的目标有二:
一是当事人行为要真实,不存在欺诈、胁迫或误解等情形,为此律师要同当事人面谈并查阅、核实各类材料原件;二是当事人行为要合法,不存在违法或规避法律之情形,为此律师要认真查阅全部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。只有当事人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,律师才会出具律师见证书。
律师见证,不同于其他的人员见证,专指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见证人,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见证,属于“私证”,但有很强的证明力。律师见证一般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编制的操作指引进行,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和原则性。